(1) 駕駛執照、各種附照片的駕照
(2)出入境護照
(3) 個人編號卡 *不接受個人編號通知卡。
(4) 居民基本總帳卡
(5)有照片的學生證/學生筆記本
(六)身體殘障證明
(7) 精神障礙者健康福利手冊
(8)復健筆記本
(9)在留卡
(10)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11)除上述以外,附有臉部照片的官方證明,可以確認姓名、現住址、出生日期三項內容。
<注意>
1. 如果您的護照或學生證上沒有列出您目前的地址,請攜帶其他可以確認您的姓名、目前地址和出生日期的正式文件(例如健康保險卡)。
2. 如果您的身體殘疾證明、精神殘疾健康和福利證明或康復證明上的臉部照片未更新,我們可能無法驗證您的身分。此時,請攜帶健康保險證等其他正式文件。
3. 如果您手寫目前地址,請輸入您目前的地址。
4. 不接受影印件、圖像和過期物品。
5.即使您擁有帶照片的身份證件,在某些情況下我們也可能會要求您檢查多個身份證件。
一般來說,請攜帶附有照片的身份證件。
如果您沒有帶照片的身份證件,請攜帶以下兩項之一。
(1)健康保險參保證、醫療費領取資格證、長期照護保險參保證、福利領取卡
(2) 學生證/無照片學生筆記本
(3)退休金筆記本
(4) 上述以外的能夠確認姓名、現住址、出生年月日的正式證明。
<注意>
1. 如果您手寫目前地址,請輸入您目前的地址。
2.如果兩張身分證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一致,則只要其中一張上寫有目前地址,則該地址有效。
3.居住證及其他以向他人提交為目的的文件,不能視為身分驗證文件。
另外,現金卡、信用卡、會員卡、醫療證明、月票等不屬於官方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