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AL MUSIC LLC(下稱「本公司」)就使用本公司營運之「Mrs. GREEN APPLE 官方網站」(下稱「本網站」)以及會員專用服務「Mrs. GREEN APPLE 官方粉絲俱樂部『Ringo Jam』」(下稱「本服務」)制定以下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



第一條 條款適用、個人資料等取用
1. 本條款制定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相關條件等。關於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及本網站使用者(定義於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2. 本網站使用者應同意本條款後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時應遵守本條款。
3. 若本公司除本條款外,就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依據本服務內容等另制定條款、規則、方針等(包含使用導覽、常見問題、注意事項等),該條款等與本條款皆適用,本網站使用者應同意該條款等後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時,應遵守該條款等。若該條款等與本條款內容有矛盾抵觸,該條款等優先適用。
4. 本公司如何取用本公司透過本網站及本服務向本網站使用者收集,或本網站使用者向本公司提供之資料,適用本公司另制定之隱私權政策    (下稱「隱私權政策」)。本網站使用者應同意隱私權政策後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
5. 關於與本網站或本服務合作之第三方提供之服務或本網站刊登之外部網站等之使用條件,以及該服務或外部網站等之提供業者等如何取用向本網站使用者收集之資料或本網站使用者向該提供業者等提供之資料,遵照該提供業者等之規定。
6. 本網站及本服務標示之一切日期時間皆為日本標準時間(UTC+9)。視使用者所在地、居住地或其他條件,可能無法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或商品與特惠禮等之收件地可能僅限於日本國內。本網站使用者應事先閱讀並同意規定後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
7. 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時,應遵守使用者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之國家以及指定為商品與特惠禮等收件地之國家適用之一切法律及規定。若本公司寄送之商品與特惠禮等遭使用者所在或居住之國家或地區之法律當局沒收,本公司對因此致生本網站使用者之不利益或損害等,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條 定義
本條款使用之用語之意義如下列各款規定所示。
(1)「本網站使用者」指使用本網站者,包含本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有意註冊會員者」及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會員」。
(2)「有意註冊會員者」指有意使用本服務者。
(3)「會員」指依本公司規定之註冊會員手續申請註冊本服務會員,本公司核准成為會員者。
(4)「使用費用等」指本網站提供服務之使用費用,及於本網站購買之商品等貨款,以及本網站或各服務提供業者之使用費用等。
(5)「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指本公司指定為使用費用等之付款方式之信用卡、貨到付款或其他支付方式。
(6)「本公司判斷」指本公司基於合理依據所下之合理判斷。
第三條 註冊會員
1. 有意註冊會員者應充分閱讀本條款內容,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規定之註冊會員手續,申請註冊本服務會員(下稱「申請註冊會員」)。有意註冊會員者申請註冊會員即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2. 若本公司查閱並審核申請註冊會員之內容後核准註冊會員,有意註冊會員得成為本服務會員,會員與本公司之間成立以本條款為內容之本服務使用合約。 
3. 應由有意註冊會員者本人申請註冊會員。有意註冊會員者申請註冊會員時,應向本公司提供真實、正確且最新之資料。本公司可能要求有意註冊會員者提交文件證明有意註冊會員者告知本公司之資料屬實。此情形下有意註冊會員者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提交該文件。
4.每位有意註冊會員者僅得註冊一個會員,不得重複申請註冊會員。
5. 若有意註冊會員者為未成年者(依適用於有意註冊會員者之法令規定而定。以下亦同),應取得親權人等法定代理人(依適用於有意註冊會員者之法令規定而定。以下亦同)同意(包含同意本條款內容。以下亦同)後申請註冊會員。若未成年者已申請註冊會員,即視為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註冊會員。若本公司要求,有意註冊會員者於申請註冊會員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提供法定代理人相關資料。 
6. 若有意註冊會員者為「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需要「保佐人」同意。以下亦同)或「被補助人」(需要補助人同意。以下亦同)(依適用於有意註冊會員者之法令規定而定。以下亦同),應取得「成年後見人」、「保佐人」或「補助人」等法定代理人(依適用於有意註冊會員者之法令規定而定。以下亦同)同意後申請註冊會員。若「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已申請註冊會員,即視為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註冊會員。 
7. 前二項情形下,本公司可能要求有意註冊會員者提交文件表示法定代理人已同意。此情形下,有意註冊會員者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提交該文件。
8. 若有意註冊會員者符合下列之一,本公司得拒絕註冊會員。本公司對因拒絕註冊會員致生有意註冊會員者之不利益、所失利益或損害等,不負一切賠償責任,本公司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不法行為責任時除外。
(1) 本公司判斷有違反本條款之虞時 
(2) 告知本公司之資料之全部或部分有虛偽、誤寫或遺漏時,或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 
(3) 身為過去於本服務或本公司或本集團公司之服務遭取消會員資格者時,或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 
(4) 身為未成年者、「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其中之一,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時,或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若已提交表示前項規定之法定代理人已同意之文件,本公司仍得拒絕註冊會員。
(5) 身為暴力組織關係人士(包含助長暴力組織行動或資助暴力組織營運者。以下亦同)或其他任何反社會團體等關係人士時,或與反社會團體等有某種交流或關聯時,或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 
(6) 符合下列之一時 
(i) 身為日本政府或外國政府指定之經濟制裁對象時
(ii)身為日本政府或外國政府指定之經濟制裁對象之國家或地區之居住者時  (iii) 與符合(ⅰ)或(ⅱ)者有某種交流或關聯時
(iv) 本公司判斷有符合(ⅰ)(ⅱ)(ⅲ)之虞時
(7)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宜註冊會員時

9. 會員事先同意:若親權人(法定代理人)曾於2024年2月29日以前之「Mrs. GREEN APPLE 官方粉絲俱樂部『Ringo Jam』」(營運業者:株式會社SKIYAKI。下稱「舊粉絲俱樂部」)代申請註冊會員當時仍未滿13歲之有意註冊會員者註冊會員(代理註冊),且轉移舊粉絲俱樂部代理註冊之會員資料至本服務註冊會員,可能無法申請部分需要驗證本人身分之表演門券預購或活動。
第四條 管理登入ID與密碼
1.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應使用會員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設定之登入ID及密碼。
2. 會員對管理與使用登入ID及密碼負一切責任。
3. 會員不得令第三方使用登入ID及密碼,或貸與、讓渡、買賣、抵押、設定擔保等。
4. 若會員得知登入ID、密碼,或已登入本服務之智慧型手機或其他裝置遺失、遭竊或遭第三方使用,或有其疑慮,應立即以本網站之諮詢表(下稱「諮詢表」)聯絡本公司,並遵照本公司指示。會員亦應以信用卡公司或其他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之提供業者等指定方式聯絡該業者等同一事宜,並遵照該業者等指示。此情形下,本公司得停止會員帳號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對因本項處置致生會員之不利益、所失利益或損害等,不負一切賠償責任,本公司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不法行為責任時除外。
5. 使用登入ID及密碼向本公司行使之意思表示,視為註冊該登入ID及密碼之會員有效之意思表示。登入ID或密碼管理不完善、使用上過失及第三方使用等造成之損害等,由會員本人負責,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惟本公司管理會員之登入ID或密碼不完善或有洩漏等本公司有故意或過失時不在此限。
6. 若會員因遺忘登入ID或密碼無法使用本服務,應以本公司指定方式聯絡本公司,並遵照本公司指示。因遺忘登入ID或密碼無法使用本服務之期間內會員承受之損害等由會員本人負責,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第五條 管理、變更會員註冊資料等
1. 若會員告知本公司之資料有變更,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盡速執行變更手續。
2. 本公司可能要求會員提交文件證明會員告知本公司之資料屬實。此情形下,會員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提交該文件。
3. 因會員告知本公司之資料有虛偽、誤寫、遺漏或會員疏於變更該資料會員承受之損害等由會員本人負責,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第六條 退出
1. 會員如欲退出,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手續,由會員本人至本網站執行退出手續。
2. 完整執行前項規定之會員退出手續,會員退出之意思表示傳達至本公司當下即完成退出。若會員已退出,將失去關於本服務保有之一切權利。
3. 若未支付使用費用等,在補繳手續完成前無法刪除會員。
4. 退出後會員個人資料等之處理方式依第一條第四項規定。
5. 若會員死亡,會員於死亡當下失去關於本服務保有之一切權利。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時,不得行使下列行為。
(1) 不法使用自身之ID及密碼,冒充他人,或使用其他會員之ID及密碼
(2) 以轉賣目的購買商品,或以營利目的轉賣或委託第三方轉賣已購買之商品或特惠禮(包含活動等之參加權、數位內容之觀看閱覽權及其他權利)
(3)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或其他權利,或有其疑慮
(4) 糾纏其他會員,大量發送電子郵件、粗暴言論、發送令人不適之圖片影片等,或以造成本公司或第三方困擾、不利益或損害或有其疑慮之目的或方法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
(5) 誹謗中傷本公司或第三方,或毀損本公司或第三方之信用、名譽等,或有其疑慮
(6) 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有其疑慮
(7) 違反法令(包含適用於本網站使用者之法令。以下亦同),行使犯罪行為或協助此類行為,或有其疑慮
(8) 妨礙本網站或本服務營運或有其疑慮
(9) 對本服務之網路或系統等造成過度負荷,使用或提供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序,或不法存取本公司之網路或系統等,或嘗試不法存取
(10) 利用會員身分、資格、權利行使營業行為
(11)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宜之行為

2. 本網站使用者未經本公司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揭露或洩漏關於本網站或本服務本公司要求本網站使用者祕密取用後所揭露之資料。
第八條 會員之責任
1. 若本公司判斷會員符合下列之一或有其疑慮、嫌疑,或本公司判斷會員違反本條第二項之保證事項或有其疑慮、嫌疑,本公司得依本公司判斷撤銷該會員之會員資格、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使用資格、取消會員訂單之全部或部分,或解除與會員間之買賣合約之全部或部分。本公司對因本項處置致生會員之不利益、所失利益、損害等,不負一切賠償責任,本公司負債務不履行責任或不法行為責任時除外。若本公司判斷有可能符合下列之一,為查證事實得向會員諮詢必要事項與行使其他必要調查,會員應配合之。
(1) 違反本條款時
(2) 行使第七條之禁止行為時
(3) 告知本公司之資料之全部或部分有虛偽、誤寫或遺漏時
(4) 過去於本服務或本公司或本集團公司之服務遭暫時停止會員資格時,或身為遭取消會員資格者時
(5) 身為未成年者、「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之一,且申請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或於本網站或本服務申請或購買某內容時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時
(6) 接受開始「後見」「保佐」或「補助」之審理,且申請註冊會員、使用本服務或於本網站或本服務申請或購買某內容時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時
(7) 關於會員曾註冊或使用之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遭服務提供業者等採取停止使用處分等處置時;或不法使用或有其疑慮等,本公司判斷使用該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為不適宜時
(8) 疏於支付使用費用等時
(9)告知本公司之資料有變更,仍未執行變更手續,無法取得聯絡時
(10) 身為暴力組織關係人士或其他任何反社會團體等關係人士時,或與反社會團體等有某種交流或關聯時,或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
(11) 符合下列之一時
(i) 身為日本政府或外國政府指定之經濟制裁對象時
(ii) 身為日本政府或外國政府指定之經濟制裁對象之國家或地區之居住者時
(iii) 與符合(ⅰ)或(ⅱ)者有某種交流或關聯時
(iv) 本公司判斷有符合(ⅰ)(ⅱ)(ⅲ)之虞時
(12) 超過兩年無使用本服務紀錄,本公司判斷今後使用本服務之可能性低微時
(13)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適宜保有會員身分時

2. 若會員為未成年者、「成年被後見人」、「被保佐人」、或「被補助人」等限制行為能力人,會員應取得親權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後使用本服務以及於本服務申請或購買。若會員使用本服務申請或購買某內容,即視為會員保證下列之(ⅰ)若會員為未成年者等限制行為能力人,親權人等法定代理人已同意該申請或購買,或(ⅱ)會員為不需同意之成年人。萬一會員違反此保證事項,即視為會員行使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之詐騙,會員或法定代理人不得以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為由取消該申請或購買。
3. 若關於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本網站使用者造成本公司損害,應賠償本公司該損害。若關於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第三方因權利侵害或其他原因向本公司提出某種索賠,本網站使用者應賠償本公司基於該索賠不得不支付該第三方之金額。
4. 若關於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造成第三方損害,本網站使用者應自行承擔責任與費用賠償第三方該損害。
5. 若關於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本網站使用者與第三方間發生紛爭等,該本網站使用者應承擔責任與費用解決該紛爭等。
6. 前二項情形下,本網站使用者不應造成本公司任何困擾或損害。
第九條 支付使用費用等、使用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
1. 會員應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支付使用費用等,支付該費用應使用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支付使用費用等會員應使用會員本人名義之付款方式。
2. 會員使用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時,應遵守使用費用等付款服務之提供業者等規定之條款及條件等。
3. 若會員指定之商品與特惠禮等之收件地為日本國外,可能被收取進口關稅及其他稅金、通關費用或手續費等(以下統稱「進口關稅等」)。進口關稅等由會員負擔。此外,進口關稅等依收件地之國家而異,因此本公司無法預測或管理進口關稅等之金額。關於進口關稅等會員應諮詢就近海關,若向本公司諮詢進口關稅等問題,本公司無法提供任何回覆,敬請見諒。
第十條 本網站營運
本公司向與本公司簽約之第三方(下稱「受託業者」)委託本網站及本服務之管理與營運業務。 本公司得不經會員同意變更受託業者。此外,制定本條款時受託業者為株式會社Fanplus,本網站及本服務使用之程式與軟體等之權利歸株式會社Fanplus所有。
第十一條 變更、中斷或停止服務等
1.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中斷或中止本網站全部或部分服務。
(1) 對提供服務的設備和系統進行維護或檢查時
(2) 電腦、通訊線路等因事故而中斷或停止時。
(3) 因火災、停電、地震、天災、系統故障等導致服務難以運作時。
(4) 此外,公司判斷有必要暫停或暫停時。
2. 本公司可在方便時變更或廢止本網站的服務。
3. 由於本網站服務的中斷、暫停、變更或廢止而對會員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因會員無法接受各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中斷、暫停、變更或廢止而對會員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向會員發送通知、宣傳活動資訊等
1. 本公司以刊登於本網站、發送電子郵件、隨附於寄送物品中,或其他視通知內容本公司判斷為適宜之方式,通知本網站使用者。本公司給予會員之通知發送至會員向本公司登記之聯絡處,並於正常情況下應送達時視為通知已送達會員聯絡處。
2. 會員事先同意:本公司得以告示於本網站、發送電子郵件或隨附於寄送物品中等方式,向有使用本服務紀錄之會員通知有益之宣傳活動或特賣資訊、新服務通知、分析購買紀錄後推薦之商品資訊,以及其他問卷調查(目的為提升本網站便利性及本服務水準之問卷等)等。惟若會員無意願經電子郵件接收資訊,得依本公司指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第十三條 受理諮詢
1. 本網站使用者應以諮詢表提出本網站或本服務相關諮詢。惟關於服務提供業者提供之服務,本網站使用者應諮詢各服務提供業者,使用者事先理解若向本公司諮詢非本網站或本服務之事項,本公司無法提供任何回覆。
2. 本公司與本網站使用者間之聯絡方式為諮詢表與電子郵件。
第十四條 本網站中使用之著作物之權利
1. 本網站中包含之一切著作物(包括文字、LOGO、圖片、影片剪輯、試聽用音檔、經編輯之著作物、軟體等)之一切權利皆歸屬於本公司或著作物提供者或權利人。
2.本網站中包含之一切著作物編輯物之權利皆歸屬於本公司。
3. 本網站中使用之一切軟體之權利皆歸屬於本公司或軟體提供者或權利人。
4. 除《著作權法》認可之私用複製之外,本網站使用者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轉載、複製、販售、出版本公司提供之資訊及圖片等,或其他使用方式。
第十五條 會員發布之著作物
1.若本網站設有允許會員發表評論、問題和其他資訊(以下統稱為「內容」)的功能,則會員所發表的內容可能違反法律法規、誹謗、個人資訊、政治主張、出於商業目的招攬、電腦病毒、連鎖信、群發電子郵件、所謂垃圾郵件或其他違反本使用條款或與本網站宗旨不符的內容,本公司將通知會員可以將其刪除。對於由此給會員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若會員發佈內容,該會員不得允許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權的任何人使用、修改、複製、改編、翻譯、再授權、創作衍生作品,或創作該內容的衍生作品。排他、永久和不可撤銷的權利,使其可傳播並公開傳播。
3. 會員授予本公司及公司授權者使用或不使用會員所發布的內容所提交的姓名(包括暱稱等)的權利。
4. 會員事先同意,公司可以根據需要對會員發布的內容進行修改,以適應本網站的目的,並且會員保留維護內容完整性和其他權利。
5、會員保證其所發佈的內容不侵犯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此外,如果公司收到第三方違反本保證的索賠,會員應賠償公司因該索賠而遭受的損失。
6. 本公司沒有義務保存會員在本服務中註冊、提供或發布的資訊。會員事先承認該等資訊可能因本網站或本服務的系統故障而遺失,並應自費並承擔責任採取備份等必要措施。對於會員因失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回饋
若本網站使用者向本公司提供本網站或本服務相關評論、建議或回饋,本網站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以本公司認為適宜之方式自由使用、揭露、複製、授權或以其他一切方式使用該評論、建議或回饋,無任何義務或限制。
第十七條 權利侵害申訴
會員或著作物及其他權利物之權利人若判斷權利物以涉嫌侵權之方式發布至本網站,應以諮詢表聯絡本公司。
第十八條 不保證、免責
1. 若因本公司的原因造成本網站的使用者損害,我們僅在以下各項規定的範圍內負責賠償此損失。
(1) 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時:全額賠償
(2) 本公司發生輕微過失時:在實際直接普通損失(不包括利潤損失、間接損失、特殊損失、擴大損失和律師費)的範圍內,且為 10,000 日元。
2. 本公司對本網站所經營的服務以外的事項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本公司不保證(明示或暗示)本網站、本服務或透過本服務提供的產品和利益對任何特定目的的適用性、準確性、最新性或合法性。
3. 儘管我們努力保持本網站上發布的資訊、我們的服務內容以及我們產品的描述盡可能準確,但我們不保證這些資訊是最新的。
4. 本網站使用者因查看或使用本網站上發佈的外部網站資訊而可能產生的任何麻煩,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 電腦設備、通訊設備、軟體、通訊連線環境以及其他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接收、閱覽與本服務相關的通知等所需的設備,由本網站的使用者自行準備。所需的費用和責任,以及電話費、LAN使用費等、申請費等,由本網站的使用者負擔。若本網站的使用者因這些設備的異常或規格等原因而無法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本公司對本網站的使用者造成的任何不利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6. 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使用者在使用本網站或本服務時所使用的任何設備或軟體的運行,也不保證與本網站或本服務合作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
7. 本公司不保證從本網站、伺服器、網域名稱等發送的電子郵件、內容等不含有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物質。但我公司將盡一切合理努力維護和管理我們的網站、伺服器、電子郵件軟體等,以防止此類情況發生。
第十九條 變更本條款
本公司得自行裁決變更本條款。若本公司變更本條款,本公司應規定相應期間以刊登於本網站或其他本公司規定之方式告知會員該變更內容及變更生效時間。若會員於變更後之條款生效後使用本服務或未於本公司另制定之期間內執行退出手續,視為會員已同意本條款之變更。
第二十條 讓渡權利義務等
1. 會員不得讓渡與本服務相關之自身地位及基於該地位之權利義務予第三方或供作擔保。
2. 本公司得讓渡與本服務相關之自身地位及基於該地位之權利義務予第三方,會員事先同意該讓渡。
第二十一條 合意管轄
若本公司與本網站使用者間發生紛爭,優先於適用之一切抵觸法原則,依訴訟金額合意以東京簡易法院或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第二十二條 準據法
與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相關之一切合約,包含本條款,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關於使用本服務,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之各條文。
第二十三條 語言
與本網站使用者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相關之一切合約,包含本條款,以日文為正本,其他語言譯版不具有任何效力。
第二十四條 可分割性
若本條款任一條文或部分依消費者合約法或其他法令等判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本條款之其餘規定,以及部分判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之規定之其餘部分繼續完全有效。本公司及本網站使用者應致力於必要範圍內修訂以求該無效或無法執行之條文或部分合法且具執行力,並維護該無效或無法執行之條文或部分之宗旨,確保於法律及經濟上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存續條項
本公司及會員間基於本條款之使用合約終止後,本條款中於其性質上必須存續之條文(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本公司免責規定之條文與合意管轄條文)應繼續有效。

制定2024年3月3日


修訂2024年12月9日



大於或等於